北京市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搜狐焦点东平站 2019-05-08 08:27:57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新建住宅工程承保全覆盖。 办法规定,北京市商品住房、回迁房、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新建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其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

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新建住宅工程承保全覆盖。

办法规定,北京市商品住房、回迁房、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新建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其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投保人为建设单位,受益人和索赔权益人为住宅工程项目业主。

办法以工程质量保修纠纷较多的住宅工程为切入点,要求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工程等涉及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委托独立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等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

办法规定,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保险公司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减少因找不到保修主体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确保住宅质量问题有人修、有人管。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