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也有房东阻挠租客申报房租抵扣?专家说税局有权追缴租赁税

搜狐焦点东平站 2019-01-09 09: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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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个税新政的专项扣除开始接受申报,其中的房租抵扣一项引起了争议:房客进行房租的抵扣申报需要把房东信息报到税务部门,一些此前未缴纳房屋租赁税费的房东因此担心会被追缴税费,并不赞成租客申报抵扣。 这种担忧有没有依据?有专家认为,理论上税务部门享有无限期追缴的权力,未来有不确定性;也有专家强

2019年1月,个税新政的专项扣除开始接受申报,其中的房租抵扣一项引起了争议:房客进行房租的抵扣申报需要把房东信息报到税务部门,一些此前未缴纳房屋租赁税费的房东因此担心会被追缴税费,并不赞成租客申报抵扣。

这种担忧有没有依据?有专家认为,理论上税务部门享有无限期追缴的权力,未来有不确定性;也有专家强调,目前重点仍是落实新政、下发红利,追缴可能性不大。专家建议,对于目前争议,税务部门应给出明确指引或过渡期政策。

市民反映:

私人房东不赞成的居多

要上报房东信息的情况下,房东赞不赞成房客申报抵扣?

陈生租住在天河元岗街,月租金2000元,个税专项抵扣申报开始后,他想申报房租抵扣,看到要填房东信息,还跟房东沟通过,房东不赞成抵扣,毕竟每个月可能需要多缴税,但最终他还是申报了抵扣,因为租房合同上就有房东的身份证号码。

居住在越秀区北京路一带一栋老旧居民楼的陆先生每月需交3000元房租。由于此前就是否用租房合同办广州居住证一事与房东起争执,房东要挟要涨价10%,因此陆先生认为房东不会支持此次个税抵扣申报。他未与房东沟通便填报了申请。

2018年毕业的陈先生居住在黄埔区月租1300元的自如公寓。对他来说,自如就是房东。由于自如已经发消息称填公司的信息,申报时陈先生免于直接联系房主。

有房客认为房租并不必然上涨

在陆先生看来,目前政策并不必然导致房租上涨,因为房东需要考虑因房租上涨租客换房导致的租金损失。而房子挂牌的租金价格主要是以周边房屋实际出租价格为参考,倘若这项政策确实导致大部分房子租金上涨,那么未涨价的房子不管有没有登记缴税也会跟风涨价。

“所以先申报个税抵扣,享受确定的个税减负。不确定的房租上涨随它去吧!大不了换个小一点远一点租金便宜一点的房子。”陆先生说。

更多的市民担心将来房租会上涨,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租住自如公寓的陈先生虽然有点担心房租会涨,但还是觉得“跟着政策走就好”。他觉得个税新政中这项专项抵扣政策,收集了大多数不缴税房东的信息,“税务局现在不查漏税的,不保证以后不查”。

专家观点:

理论上税局有权追缴房屋租赁税费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教授林江认为,理论上来讲,房东的这种担忧有一定依据,房东租金收入按税法要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累计起来不少,有些城市实行综合税率进行征收,但过去多年不一定能够严格执行,而这一次,房客将房东的信息填报进税务系统,税局有依法征税的义务,“有了信息,有了事实依据,不征说不过去”,但要追缴过去的税会有一系列问题。

税务部门会不会根据这些信息对房东进行补征税?近日来,各地媒体从税务服务热线电话中得到的信息大多是,还未接到要据此补征的通知,或还没有统一口径。林江认为,这种回应还是比较谨慎的,理论上,任何时候税务部门都有权进行追缴。

对于目前争议,林江建议,可以参照社保缴纳纳入税务部门的做法,出台明确的过渡期政策,比如,给出一个豁免时限,在此之前的不予追究,之后要怎么处理给出明确指引,比如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免于征税。

目前重点是让大家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认为,房东不用过于担心和敏感,这次个税改革专项抵扣政策更多是在考虑租房者的利益,帮助相对弱势的群体,他认为税务部门依据申报信息对房东进行追缴的可能性不大,“目前的重点工作是对专项扣除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先把个税改革的政策落实好,让大家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于海峰认为,不管怎样,重点还是要鼓励大家依法法纳税。

于海峰认为,此次个税改革政策影响深远,执行难度也相当大,税务机关由主要面对扣缴单位转变为同时面对扣缴单位和自然人纳税人,如何实现与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实时互通采集海量的纳税人信息并加以应用,就是难点之一。

新闻背景

广州出租房纳税率较高

“广州市出租房屋的纳税率是比较高的,街道巡查知道有出租房屋的,都会让房东去备案登记缴税”,广州市住建委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在十几年前建起了街道层级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规模有一万多人。

南都记者在广州市住建委官网查询到,2018年11月,广州11区共有17180套住宅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面积约88万平方米。

据了解,在广州,目前的具体工作机构是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该中心接受住建、公安、计生、税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委托管理本辖区内的租赁合同备案、出租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出租屋税收征管、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工作。

实际上,出租房屋税费的缴纳并不全靠自发,非广州市户籍的租客在享受一些市民权益时需取得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时就需先完成出租屋的登记备案和缴税。比如,在广州办理出入境证件、申领驾照、参加一些职业资格考试等,就需要居住证。

越秀区的陆先生就在办理居住证时遇到类似的问题,陆先生此前打算用租房合同去办居住证,但需要先备案缴税,房东态度坚决,“要么别办,要么涨价10%”。

算笔账:

月租3500元,应缴税费210元

在广州,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房东应缴纳多少税费?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税务部门在2016年出台较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广州市个人出租住宅房屋的,税费分四档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税额,下同)未达2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 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月租金收入100000元以上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8%。

也就是说,适用较普遍的是4%、6%两档税率。若按月租金3500元(不含税)来算,房东每月需缴纳的税费是3500元*6%=210元,一年下来,共需缴纳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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